为提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服务效率和质量,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1﹞3号)的要求,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市级专家库在库专家数量少、老龄化等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专家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良好职业道德。
(二)热心于社会服务,热心于矿山地质环境事业。自愿接受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参加咨询、论证、评审和验收活动,并接受各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10年以上。掌握矿山地质环境相关领域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熟悉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了解本专业所属领域的发展状况和前沿方向。身体健康,能够参加野外踏勘工作。
(四)无违法违纪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五)政府部门在职公务员原则上不能申报。
二、专业类别
参考专业技术职称和从事专业工作方向。专家库按照专业类别分为:土地复垦、矿山地质、林草保护、生态环境、工程预算等五类。
土地复垦类:土地资源管理、土壤学、土地整治、农田水利等专业方向。
矿山地质类: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采矿工程、勘测技术与工程、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等专业方向等。
林业保护类:林业工程、森林保护、林学、草业科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方向。
生态环境类:水土保持、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等专业方向。
工程预算类: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审计等专业方向。
三、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自主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申报标准的人员,填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专家登记表》(须进行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个人身份证、学历、专业资格证书以及证明本人技术水平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一套),本人签字承诺书(附件2)一份,于2024年5月17日前报送或邮寄到抚顺市自然资源局,电子版同步发电子邮箱。
四、审核确定
(一)市自然资源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兼顾专业、类别及数量需求,对专家人选进行综合审定,确定专家库入选专家。同时,对现有专家库不符合标准的专家进行退库,并将最新的专家库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窦宇航 13941367565
电子邮箱:fs57555309@163.com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长城街振兴大厦A座
邮编:113006
附件: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专家登记表.doc
2.承诺书.doc
抚顺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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