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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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审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自2024年7月30日起启用“抚顺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专用章”。行政审批专用章是实施行政审批及服务项目的专用章,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文书中,具有与抚顺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印章同等法律效力。在办理自然资源领域规划类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服务事项中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使用其他印章的除外)。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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