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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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4]42号),在辽宁省储量评审专家库中择优选取30位评审专家组成市级储量评审专家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9月11日至9月18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等方式向抚顺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人:单书扬
联系电话:024-57616017
附件:2024版抚顺市储量评审专家(1).xlsx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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