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县矿网挂〔202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清原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清原县土口子乡西饰面石材花岗岩矿采矿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1.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13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1.名称:抚顺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2.地址:http://221.203.79.49:8080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口子乡西饰面石材花岗岩矿
2.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3.地理位置:清原县土口子乡土口子村
4.矿区面积:0.2814平方千米
5.开采标高:+499米至+300米
6.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7.资源储量:1029.337万立方米(勘查)
8.生产规模:29万立方米/年
9.采矿权拟出让年限:29年10个月(含基建期)
10.拐点范围坐标:
拐点编号 | 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开采标高 | |
X | Y | ||
1 | 4690944.6801 | 42423649.2727 | 499m-300m |
2 | 4690832.3174 | 42424089.6062 | |
3 | 4690653.1389 | 42424046.4176 | |
4 | 4690175.1412 | 42423870.4169 | |
5 | 4690177.4474 | 42423857.4202 | |
6 | 4690027.1400 | 42423818.4183 | |
7 | 4690029.8757 | 42423635.5845 |
11.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出让的矿区范围为勘查区面积0.2814平方千米;开采深度上限为界内最高点、下限为矿体赋存最低标高:由+499.00米至+300.00米标高;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汽车运输、爆破覆盖层岩石与盘锯绳锯联合切割矿石的方法开拓,设计利用资源量为863.102万立方米,设计确定的荒料率为20%,其中:荒料量172.620万立方米,碎石量690.482万立方米。设计利用资源量占地质资源量1029.337万立方米的83.85%,设计生产规模为29万立方米/年,出让年限为29年10个月(含基建期)。可年产荒料5.8万立方米、碎石23.2万立方米,经济效益较好。
1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按相关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等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在出让年限内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在开采的同时实施矿山土地复垦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达到《土地复垦和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的最终效果。竞得人领取了采矿许可证后,应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同步建设,正式投产后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验收工作。
13.起始价:3709.90万元
四、竞买申请人资质条件
(一)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二)竞买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应当具有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与销售等相关经营内容。
(三)需具备与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四)未纳入土地使用权和矿权交易黑名单;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竞买人不存在两年内被吊销采矿许可证情况。
(六)竞买人不得挂靠他人名义报名,否则一经核实,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2024年11月14日16时。
网上地址:http://221.203.79.49:8080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在抚顺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03.79.49:8080)上采取网上申请和网上报价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可登录交易系统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在网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须办理数字证书 ukey,凭数字证书 ukey 登录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参加挂牌竞买。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9时—2024年10月31日16时
申请报名方式:在抚顺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03.79.49:8080)进行。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6.具备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与销售等相关经营内容资质;
7.竞买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在“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截图体现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止)。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不低于挂牌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网上挂牌以自由报价加限时竞价方式进行。自由报价截止前,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自由报价截止时,如没有竞买人报价,挂牌结束;如有竞买人报价,市交易平台自动询问各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如没有竞买人参与限时竞价,自由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如有竞买人参与限时竞价的,市交易平台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未响应市交易平台询问或者不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竞买人,不能参与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以自由报价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变更或撤销。
八、风险提示
(一)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应谨慎投资。矿产资源开采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政策变化、技术风险、安全风险和市场风险,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自行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摘牌成为竞得人后,即视为对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出让公告和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无异议,不得以资格审查方式、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群众基础、矿区状况、公共设施、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方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签订出让合同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采矿权现状提出任何异议,应当按照出让公告、出让合同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逾期不履行合同的,出让方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因追究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二)该采矿权出让的是竞得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该出让采矿权涉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用林、进出道路、供水、供电、周边群众关系等事宜,需由竞得人自行与矿区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委等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因协商不成导致无法开展采矿活动风险由竞得人自担。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利、环保、应急、电力、道路、文物保护及开采拟出让的矿山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若上述事项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未取得用林、用地及相关许可手续前,不得开采矿产资源,因此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三)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当地村集体土地和地面附着物等补偿及发生的任何纠纷,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四)该采矿权出让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如有需要,竞得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该采矿权相关技术数据由技术机构单位提供,竞买人如存疑义须自行专业论证,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五)竞得人办理采矿登记成为合法矿业权人后,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履行“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义务。建设绿色矿山,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六)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辽宁省砂石行业绿色矿山考评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矿山投产1年内,必须建成省级绿色矿山,未能按时完成的,须停产整顿,直至建成后再恢复开采。
(七)竞买人应承认因矿山开发需要投入固定资产及成本费用;应承认并支付清原县政府进行矿山勘查、征地、编制相关报告等前期技术工作经费。
(八)未提及的其他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申请竞买前,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及出让矿业权相关信息。竞买申请人对网上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5 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向清原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活动无异议。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辽宁省矿业权出让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3.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4.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1.本次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叁仟柒佰零玖万玖仟元整(小写:¥ 3709.90万元)。
2.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3.竞买保证金: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业权出让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3〕101号)“交易保证金为招标控制价、拍卖和挂牌起始价的20%。”本次应缴纳保证金:柒佰肆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 741.98万元)。
(二)保证金的缴纳及相关规定
1.保证金的缴纳: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且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5时。缴款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帐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帐的,不予受理报名。
收款人全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收款人账号:《抚顺市国土资源网上系统》随机产生23位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抚顺银行清原站前支行
汇入备注:“申请人姓名+保证金”(务必备注)
2.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三)挂牌截止及网上限时竞价
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自动转为网上限时竞价。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为:
1.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开始限时竞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一个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
2.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该宗矿权的最终报价。系统按照“不低于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系统自动生成 《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3.系统及时显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
(四)出让矿区范围内因矿山开发需要投入的固定资产、成本费用及采矿权出让前期技术工作经费共计人民币叁仟贰佰玖拾壹万捌仟伍佰叁拾陆元贰角伍分(小写:¥3291.853625万元),须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前一次性缴纳至指定账户。1.拟出让项目矿区范围内涉及因矿山开发需要投入的固定资产及成本费用,经评估共计:人民币叁仟贰佰壹拾壹万捌仟零伍拾陆元贰角伍分(小写:¥3211.805625万元)(如竞得人为拟出让矿区范围原权利人,则无需缴纳此项费用)。
收款人全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收款人账号:《抚顺市国土资源网上系统》随机产生23
位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抚顺银行清原站前支行
汇入备注:“固定资产及成本费用”(务必备注)
2.出让前期技术工作经费。清原县财政出资编制完成《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口子乡西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勘探报告》、《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口子乡西饰面石材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值报告》等相关前期费用共计人民币捌拾万零肆佰捌拾元整(小写:¥80.048万元)。
收款人全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收款人账号:《抚顺市国土资源网上系统》随机产生23位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抚顺银行清原站前支行
汇入备注:“前期技术工作经费”(务必备注)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矿权有关情况和具体要求若有变更,我局将在自然资源部、抚顺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抚顺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变更公告,以挂牌出让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抚顺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抚顺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同时发布。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 024-53071027
陈女士 024-53071029
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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