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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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祥:
你位于新抚区南阳一街441平方米工业用地租赁期已满,我局依据《抚顺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第五条规定,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现向你送达《租赁土地期满通知书》。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仍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因此我局将采取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三十日。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租赁土地期满通知书(徐文祥).pdf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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