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保证矿业权出让合规性,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53号)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工作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4〕95号)规定,需对《抚顺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勘查规划区块进行调整。
本次规划调整新增1处铁矿勘查规划区块,为“辽宁省抚顺县三家子-小林村铁矿详查规划区块”,调整后原《规划》内19个勘查规划区块增加为20个。2025年1月,省自然资源厅正式下发《关于同意调整抚顺市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区块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5〕5号)。
本次规划调整主要对勘查规划区块进行调整,涉及规划分区、重点工程等其他规划内容,仍执行《抚顺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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