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亚琦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因在顺城区前甸镇违法建设三栋商品展示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2104004027)、《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2104004027)。按照程序通过直接送达、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多种送达方式,仍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因此我局将采取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3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期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宋洋 宋元明
电话:58067876
地址:格林东郡10号楼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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