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省级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2〕129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抚顺赛通矿业有限公司、辽宁磊盛石材有限公司、清原满族自治县国丰矿业有限公司、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口子乡门脸4家饰面石材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该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抚顺赛通矿业有限公司(饰面石材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附件.pdf
清原满族自治县国丰矿业有限公司(饰面石材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附件.pdf
辽宁磊盛石材有限公司(饰面石材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附件.pdf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土口子乡门脸饰面石材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附件.pdf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田腾飞 024-5755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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