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的定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国有土地出租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租赁国有建设用地滞纳金,是指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土地使用者需每年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及约定的金额缴纳土地年租金,如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需从滞纳之日起,按应缴纳费用的0.1%缴纳滞纳金。
减免租赁国有建设用地滞纳金政策,是指为支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对于一次性补缴土地租赁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产生的滞纳金。
二、享受条件
2022年5月17日,为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抚顺市政府出台了《抚顺市助企纾困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一次性补缴土地租赁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产生的滞纳金。支持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工作流程
减免租赁国有建设用地滞纳金政策享受“免申即享”工作流程。无需用户再行提交减免滞纳金理由及申请书等文件,也无需等待审批,只要达到政策条件即一次性缴纳欠费,即可享受该减免政策。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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