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立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建园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民办普惠制幼儿园的建议》非常好,我局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对于儿童身心的全面健康发展,提高人口的整体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创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发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增加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渠道,是缓解入园难、入园贵,实现就近入学的重要途径。
为了优化我市城区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确保城市幼儿园规划建设与城市发展、人口增长相适应,我局组织编制了《抚顺市幼儿园布局规划》(2011-2020)。该规划按照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对全市幼儿园进行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希望通过规划的实施,逐步实现全市幼儿园布局合理化、规划适度化、条件标准化和教育优质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使学前教育事业社会效益最大化,为本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教育保障。在配建幼儿园的规划建设中,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抚顺市幼儿园布局规划》要求执行。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施行后,面对可能增长的入园率,在今后的规划布局中充分考虑幼儿数量的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按照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在新建住宅区和旧区改造的规划中,优先考虑公共教育资源配置问题,预留充足的幼儿园建设用地,统筹规划并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同步建设好配套幼儿园,同时,为了完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的要求,统筹考虑广大市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加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领导与协调,制定规范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的配套措施、实施细则及具体标准,从制度上给予保障。加大对违规建设相关单位的问责查处力度,使政策落到实处,努力使公共学前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扩充。
感谢您及朱瑞武代表对我市学前教育和规划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抚顺市规划局
2017年6月1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