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时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其中的建议》,我局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宗教活动场所是为了满足信教公民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公共场所,是信教群众学习、交流、沟通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重要场所和平台,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或称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城镇化进程中合理考虑信教群众宗教生活的需求,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举措。随着宗教信徒迁居城镇的人员越来越多,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规划,满足信教群众的宗教生活需要,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宗教工作事关国家和谐稳定,做好宗教场所规划也是规划部门的重要职责,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城乡规划,进一步深入挖掘提升宗教文化资源,推动城市文化发展,引导宗教场所在建设时突出宗教文化内涵,既能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又能体现建筑风格的多样性和城市对多元文化的包容,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2017年9月10日《抚顺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在本轮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到公民进行宗教活动的需求,结合现有宗教活动场所,对我市宗教场所进行合理规划布局,规划到2020年我市宗教设施用地12.18公顷。
提案中提到的顺城区黄旗乡延寿寺、东洲区青莲寺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权属争议,导致无法正常进行重建、扩建的问题。据了解市国土局已责成顺城区、东洲区国土分局对涉及的两个寺庙进行了调查。
一、顺城区延寿寺土地情况
延寿寺项目位于顺城区黄旗乡黄旗村,该项目建设于2012年左右,土地权属分别是黄旗果树农场的国有土地和黄旗村的集体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系违法建设,为消除违法状态,在《抚顺市顺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中,已将该宗地调整为允许建设区。下一步建议按照组卷报批相关程序,将该宗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二、东洲区青莲寺土地情况
青莲寺位于东洲区老虎台街道,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2007年棚户区改造时,东洲区动迁办因该建筑为寺院,上报文物局,文物局建议保留。2011年寺院开始动工修复扩建,现各殿及斋堂等建筑总面积约2000㎡,扩建后占地面积约15000㎡,上述占地及建筑均无合法手续。青莲寺所占宗地系棚户区改造时形成的棚改腾空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建议青莲寺进一步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材料,证明其对该宗地曾拥有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占地相关问题后,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承办单位:抚顺市规划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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