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清林、王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林业部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发展目标,全力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建设,全市经过多年的资金、政策扶持,林下经济产业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为农民增收致富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目前,全市种植类林地经济保存面积220万亩,其中:经济林及果材林148万亩,中药材44万亩,山野菜、食用菌28万亩;全市涉林养殖场约6900余处,已形成年存栏量6000万头(只),其中林蛙塘6700多处,年产商品蛙3000万只左右。
近两年来,市财政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尽量支持涉林产业的发展。2018年,市本级财政列支36万元对建设林地
经济示范项目的予以资金扶持。2019年,市财政将发展林地经济产业扶持资金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市林业部门积极开展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补助资金工作,对从事林产品加工、营造林、林下种植的农户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资金。近几年来,全市每年贴息补助资金均在1000万元以上,占全省的50%以上。市财政每年拿出15-20万元的审计经费,用于贷款贴息资金的审计和项目的检查验收。
市林业部门积极为农民发展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产业提供服务和政策支持。一是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发适合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邮储银行根据省领导安排,重新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将以清原为试点,并举行启动仪式。截至目前,我市林权抵押贷款累计实现32.09亿元。二是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对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示范效果好的合作社,优先推荐国家级、省级示范社和重点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奖补资金。目前,全市有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重点社12个。对辐射带动效果好的涉林企业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全市有国家级林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16家。三是根据《抚顺市林权登记管理办法》、《抚顺市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的具体规定,鼓励规范、有序的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四是积极向省林业部门请示汇报,适度调整和完善《辽宁省森林经营规程》,为发展林下经济进一步创造条件。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衷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自然资源工作。
承办单位: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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