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春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大伙房水库上游水源困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第一项建议的答复
这是一项很好的建议,也是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正在大力实施的一项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工作,其内容涉及荒山造林、迹地更新、退化林分修复、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以及森林抚育、树种结构调整等项目。
(一)我市向上争取的营造林工程项目及补助标准
1、中央财政补贴造林项目(包括荒山造林、人工更新和退化林分修复)和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是中央财政补贴性项目,补贴标准较低而且不一致,其中:荒山造林栽植乔木每亩200元,栽植灌木每亩120元;人工更新每亩100元;退化林分修复每亩200元;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每亩100元。
2、中央预算内投资特殊与珍稀林木培育项、国家储备林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包括三北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是国家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补贴标准较高,每亩500元(其中:封山育林补贴标准为每亩100元)。
2018年我市向上争取营造林资金8011万元。
(二)林种树种结构调整
1、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原则。由于我市全省中部7城市2300万人生产、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地,因此,抚顺的森林不仅承载着辽宁经济振兴重任,也深深影响着全省人民美好生活愿景的实现。我市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原则是生态效益优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实现森林综合效益最大化。
2、林种树种结构调整措施。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儿项目,来进一步调整大伙房水库保护区阔叶林比例。一是提倡、鼓励、支持林农在荒山、荒地、小开荒等宜林地栽植阔叶树,营造阔叶林;二是提倡、鼓励、支持林农在荒山、荒地、小开荒等宜林地营造针阔混交林;三是通过对现有林分进行冠下更新改造,诱导形成针阔混交林;四是提倡、鼓励、支持迹地更新营造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一是开展乡土珍稀树种培育,增加乡土珍稀树种储备;六是开展阔叶树良种基地建设,已在新宾县岗山林场建“国家胡桃楸、黄波罗良种基地”一处;七是提倡、鼓励、支持各种形式合作造林,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营造林工作;八是积极开展技术服务,提高营造林质量,保证取得造林实效;九是积极开展封山育林,恢复自然生态系统。
(三)2019全市营造林工作安排
1、完成2019年营造林任务15.2万亩,其中:荒山造林4.69万亩,迹地更新4.83万亩,退化林分修复5.18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完成中央财政中幼林抚育补贴项目建设任务10.65万亩。
2、抓住营造造林重点,保质保量完成全年营造林任务。2019年营造林重点:一是松材线虫病发生区除治后的植被修复;二是环城林带修复;三是完成迹地更新欠帐造林。
3、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保证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营造林工作。一是加强日常营造林工作督促工作,二是做好各营造林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4、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营造林社会氛围。一是做好营造林政策解读和宣传落实。二是做好营造林技术普及工作。三是做好营造林典型宣传工作。
二、关于第二项建议的答复
我市开展的节柴改灶工程、作物桔杆利用和液化汔推广使用,节省和替代了大量的烧柴。由于受生活习惯、自然条件和技术等条件制约,太阳能、风能等新型能源在我市农村使用率极低,特别是在冬季,我市农村需要的能源成倍增长,以目前的情况,新型能源还难以解决全市农村冬季取暖的需求。尽管这样,各级政府仍将通过舆论导向、积极宣传等方式,引导农民使用新能源,减少森林资源消耗。
三、关于第三项建议的答复
此项建议是目前各级政府正在推进的一项工作。为使这项工作有序开展,省水利厅制定了《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意见》。
“意见”在指导思想中明确要“全面落实用水缴费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用水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农村饮水工程持续良性运行,群众长久受益。”
“意见”在总体目标要求要建立、完善并形成“政府支持、部门服务、企业化运作、饮水缴费”的水费收缴机制,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建立健全用水缴费机制,有序推进水价改革。以价格杠杆推动节约用水,增强群众节水意识,建立维修养护基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本着“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新建项目立项前,要首先落实管理主体、健全管理制度,落实计量收费设施和收费标准。省以上补助资金按照各地用水缴费等机制建设情况择优安排。
对于已建工程,“意见”要求各地要分阶段全部完成农村饮水水价改革,具体阶段目标为:
供水规模>1000m3/d的工程,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水费足额收缴,达到保本微利的目标,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200m3/d <供水规模≦1000m3/d的工程,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水费正常收缴,达到收支平衡,保障工程正常运行;
20m3/d <供水规模≦200m3/d的工程,用8年左右时间,实现水费正常收缴,保障工程正常运行;
供水规模≦20m3/d的工程,用10年左右时间,各地结合实际,逐步建立收费制度,适当收取水费,用于满足工程日常运行维护,保障工程持续运行,促进节约用水。
对于个别工程收缴水费仍无法满足正常运行维护费用的情况,可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保障工程正常运行。
在项目实施实施过程中,“意见”明确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实行公示制和申报制,要广泛宣传,就水价等充分征求用水户代表的意见,采取受益群众签字(或与受益农户签订工程建设与管理协议)、村民组申请、受益地区公示和逐级申报的方式,确定年度工程建设任务,实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广泛接受用水户的监督。
在运行管理中,“意见”要求要建立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水价计收政策。
(1)完善设施和管理机制。加快配套计量设施建设,完善供水计量体系,提高供水计量的透明度和精确度;完善终端管理,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组建、创新发展,并充分发挥其在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
(2)建立健全用水价格机制。由县级农村饮水主管机构负责提出水价制定依据,商县级物价部门制定并出台水价文件。分级制定水价,农村饮水水价由各县级及以上政府根据水源归属和供水范围确定水价,具备条件的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自行确定水价;逐步推行两部制水价,供水水价由基础水价和阶梯水价组成,按照每月固定水量收取固定水费作为基础水价,超出固定水量部分按照用水量计量收费,可设置多个用水量等级并收取不同水费作为阶梯水价;推行差别水价,不同用水类别之间要合理分摊、公平负担水费,有一定规模的饮水工程,除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外,对工矿企业、商业等服务行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用水对象的供水价格要有区别居民生活饮用水价格,定价原则按成本加利润考虑。
(3)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对边、远、贫地区,特别是贫困人口实施水费精准补贴,确保工程良性运行,群众持续受益。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衷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自然资源工作。
承办单位: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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