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抚电能源分公司厂区土地盘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抚顺抚电能源分公司位于电铁线以南、西五街以西、西露天矿以北,按照2017年经国务院批复的《抚顺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该地区为地灾影响协调控制区。地灾影响协调控制区为现状城市建成区域,应严控新建城市功能项目进入,引导区内常住人口和常住功能的逐步退出,优先推动危害影响等级较高的区域实施搬迁退出,对于短期内难以实施居民搬迁、功能退出的区域,采取加强监测、建筑加固修缮、功能适度更新等方式,避免突变性灾害事件的出现,并保障居民生活。
抚顺因煤而兴又因煤而衰,是我国典型的资源枯竭型城市。2017年以来,国家对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和采沉区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市也按照国家新的要求和发展思路,本着地尽其用的原则提出了采沉区、露天矿、露天舍场等矿山地质灾害区的综合治理和利用方案,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在矿山地质灾害区内进行局部建设,引入文化、旅游、金融、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矿山地质灾害区土地利用价值,促进城市转型发展。
我们非常尊重和支持贵单位关于开展土地盘活工作的想法。目前,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安排,我市已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将依据有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地表稳定性评价结论,本着“结合实际,地尽其用”的原则,确定采沉区及影响区的土地利用方向。例如:将有一定地质承载力的区域确定为产业发展区,适当安排合适的产业项目;将地质条件较差的区域确定为生态恢复区。只进行本地速生树种的简单种植。
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定能让昔日煤都的“历史伤痕”变为抚顺城市的生态新空间、产业新载体、城市新名片,全面实现城市产业转型发展的战略目标。
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2020年4月8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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