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宽友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兰山村新城平改楼后房屋无产权房照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兰山新城一期和三期存在已建成的楼房占用国有农用地未办理土地征转手续与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的问题类似,国家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小产权 房”等违法问题合法化。基于以上原因,建议兰山新城的建设方先补办国有农用地征转手续,待占用的国有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我局申请市政府将兰山新城一、二、三期46栋住宅楼列入解决“办证难”方案。按照“2019年抚顺市解决已售商品房“办证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可以为无过错的产权人办理登记与对开发企业依法查处、追缴欠款及完善手续严格区分开来,实行“并行办理”。
感谢您(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3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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