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友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自然资源执法队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探索设立自然资源领导执行机构。为全面加强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好《行政处罚法》,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确保行政处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我局向市编办上报了《关于设立执法监察科的请示》(抚自然资党发【2021】7号),拟撤销城乡规划技术科以组建执法监察科。2021年11月市编办下发了《关于调整市自然资源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抚编办发【2021】41号),核准我局组建执法监察科,核定3名行政编制。主要负责: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督导、协调和监察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矿产、林业及草原、测绘等自然资源系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指导县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是关于设立专门执法人员编制,强化职能,配备必要执法设施设备,并将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我局于2019年8月向市编委上报了《关于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请示》、2019年11月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请示》,拟将抚顺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更名为抚顺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作为抚顺市自然资源局直属机构,设财政全部补助编制50名,副处级。2019年11月市编委发《关于调整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抚编发【2019】39号),将整合至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原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并入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成立分支机构“市自然资源监察大队”,机构规格正科级,核定财政全部补助人员编制21名,主要负责受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自然资源执法相关工作,2019年12月将编制由21名减至20名。
为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有效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7月在市编委调研时,我局进一步提出:申请成立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管理模式由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分支机构变更为市自然资源局直属机构,增加编制,整合市区两级执法队伍,负责城区内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希望此建议能够得到市委市政府的支持。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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