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抚顺县后安镇南彰党村山体地质灾害点治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后安镇南彰党村长砬沟组居民通行的村级公路陡峭山体掉块现象,我局予以核实。经核实,该处为抚顺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之一,灾害类型为崩塌。2019、2020年该处曾发生过崩塌地质灾害,发生灾害时由当地政府组织抢险。2020年抚顺县将该点纳入地质灾害巡查系统中,由专业单位对其进行地质灾害初步调查,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卡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雨中、雨后巡查及不定期巡查监测等,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信息网络,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保障受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除了对该处进行地质灾害巡查工作之外,市、县各级自然资源局也积极推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资金落实及工程实施。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我市地质灾害治理资金一直以申请国家和省财政资金为主,根据抚顺县自然资源局的申请,我局曾将此灾害点报省自然资源厅,申请省财政资金支持。2021年,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辽政办发﹝2021﹞20号),明确规定,自然因素造成的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属市财政事权,省财政不予支持。按照市财政局发布的《抚顺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指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抚财环函〔2021〕52号)明确规定,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小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属县区财政事权,本灾害点属于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其治理属于县区财政事权。通过我们调查了解,该灾害点县自然资源局和当地乡镇政府已向县政府申请资金治理,由于县财政困难,目前还没有解决治理资金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县自然资源局继续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加强对该灾害隐患点的巡视巡查,做好预报预警,保障周边居民的安全,并要求县自然资源局继续向县政府申请治理资金,尽早开展治理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我局将考虑县财政实际,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沟通,如果有可能,最大限度争取省财政资金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抚顺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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