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尔山公园门前架设天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设置过街天桥的提案,对于保障交通安全工作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高尔山地区不仅是历史的符号,也象征着崛起的文脉。同时,高尔山公园门前的高山路是我穿越我市城区的一条国道,车流量大,此地段的确需要有一些安全的人行过街设施。但由于高尔山周边区域(即高山路以南,沈吉铁路以北的范围)属于辽政发【1993】(8)号《关于公布一百五十九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中的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对于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有着严格的控制,所以目前尚不具备规划建设条件。
为了充分利用高尔山的历史文化资源,引导该区域的开发建设行为,市政府特请国内园林规划设计比较出色的大连六环建筑环境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抚顺市高尔山商业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在规划方案中此地段规划设有一座人行过街天桥。
为了保证未来整体规划方案的落实,在管理上,将用严格的规划手段控制用地,预留出市政公用工程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用地,并且积极与省文物部门沟通,争取进一步推进该计划实施。
承办单位:抚顺市规划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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