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政府人民广场停车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的汽车保有量急剧增加,城区停车难问题突显。解决停车难问题已经成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为此市政府以破解“停车难”为突破口,充分调动协调各方面力量,多措并举,努力营造了安全、顺畅、有序的停车环境。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我局组织编制了《抚顺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确定近期规划目标,为下一步停车场建设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方向。同时严格规划管理,确保新建建设项目按标准配建停车场。对于城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抚顺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等相关规定,对不符合配建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以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二、以市场运作为主体,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大力推动利用公共资源和自有空间建设停车场。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动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停车设施。政府投入公共资源产权,与社会资本共同开发建设,采用放弃一定时期收益权等形式保障社会资本的收益、允许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的前提下将部分建筑面积用作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收益用于弥补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不足等措施。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提倡错时停车与单位停车位对外开放等有效措施,大力缓解停车难。
三、市政府广场周边停车难问题
由于我市党政领导机关集中在原政府大楼办公,周边停车设施凸显不足。为做好政府周边停车秩序管理,今年一月份,相关部门会同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先后两次召开现场会议,并进行了实地调研。
经过考察,雷锋大剧院以南闲置土地的规划中,毗邻新城路方向有一块100×100共一万平的绿化带,在绿化带实际建设之前,可以临时用作停车场,可容纳300余台车辆停泊,能够有效缓解区域停车矛盾。同时,在市政府、振兴大厦、市青少年宫等公共建筑周边规划新增地面停车位480余个。未来,建议采取绿化与停车相兼容的方式,既保留绿化带的原规划设计功能,又可以使车辆在绿荫下停泊,需要时,还可以设置地下停车泊位,进一步满足区域停车需求。
针对您所提的“在临江路人民广场路段道路上设置停车位”问题,根据《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抚顺市机动车停泊管理办法>的决定》(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75号)中第十四条规定“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市城市道路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道路停车泊位施划方案,由市公安机关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分别向市住建局和市交管局发出了《关于协办政协第132号提案的函》,两局均未给出具体的解决意见。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衷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自然资源工作。
承办单位: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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