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抚顺市委主委(驻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完善配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认真拜读了您的提案,您的提案非常好,非常贴近生活实际且切中问题要害。对所提建议我局做了充分细致的探讨研究,根据提案内容,现将涉及我局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一、针对第1条中:科学规划,严格管理的建议
我局一直注重地下管网统一规划,避免道路重复施工。对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坚持结合未来周边地块开发情况,统筹好各类管网等市政设施与道路同步实施规划许可、同步实施建设,避免道路建成后因各类管线施工造成拉链马路问题。对在现状道路新建市政管线的项目,我局也征求市政设施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做到统筹规划。同时,在确保民生的前提下,规划线位尽量沿现状道路人行道或车行道的一侧敷设,最大化降低对现状道路的影响。
按照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精神,市政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应编制相应的专项规划,我局已严格按照会议精神督促市政设施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同时要求市政项目建设单位编制近期建设计划,并按照规划履行审批手续。我局将配合市政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地下管网的建设管理,统筹地下管网有序实施建设。
二、针对第2条中: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投入力度,完善城市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建设规范的垃圾清运和污水处理网络,逐步改善城区脏、乱、差的状况,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建议
我局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强城市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与《抚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对接。近几年我局组织编制了《抚顺市中心城区道路网专项规划(2021-2035年)》、《抚顺市浑河两岸慢行系统连接规划》、《抚顺市2016年街头绿地与健身广场规划》、《抚顺市抚顺市环城绿道建设规划》、《抚顺市绿地系统与水城建设规划》、《抚顺市公厕专项规划》、《抚顺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20)等相关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通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为市政基础设施补齐短板,为有效解决城区脏、乱、差现象提供规划保障,为建设创新抚顺、活力抚顺、绿色抚顺、文明抚顺、幸福抚顺“五个抚顺”提供规划支撑。
三、针对第3条中: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建议
规划是城市建设的蓝图和管理的依据,更是保障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城乡规划法》明确提出了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我局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始终认真执行规划管理审批各项程序,严格规划审批、加强项目监管、实行阳光规划,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管理。一是严格规划审批,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核发“一书三证”;二是加强项目监管,做好工程放验线管理和验收;三是实行阳光规划,严格执行审批公示制度。建设工程项目一律实施严格的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网站批前公示和批后公示,修建性详细规划实行网站、现场、行政审批局批前公示。
四、针对第4条中:进一步加大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工作,确保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的建议
近年来,抚顺市机动车拥有量持续增加,城市机动化的进程大大加快,截至 2020 年底,中心城区拥有中小型机动车数量约为 17.2 万辆,停车泊位约为7万个,停车泊位与机动车保有量之比约为 0.41:1,停车缺口较大,公共停车场缺乏,导致停车行为缺乏有序引导,“乱停车、难停车”现象非常普遍,现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一个因素。
针对停车场规划建设问题,我局进行过多次专题研究,结合规划工作实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缓解目前的停车难现状。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我局早在2014年组织编制了《抚顺市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4—2020年)》,近期又组织编制了《抚顺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三年规划建设方案(2021-2023年)》。《规划》将按照城市发展的需要,深入分析停车场建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停车需求规模及路内、外停车场布局,科学合理配置停车设施。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及现状停车结构,共规划新增2.6万个停车泊位。
2、严格规划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按标准配建停车场。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抚顺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及相关规范、规定,将停车率作为土地出让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落实在所有新建项目之中。同时,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建设项目在上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前,均征得规委会成员单位意见,对不符合配建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以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对新建住宅小区及大型商业建筑,严格按新的停车位配置标准规划建设停车场。
感谢您对城市绿地系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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