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新主任: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用好林业用地,发展山区特色经济的建议》提案收悉,您的建议很好,市自然资源局经过反复研究,并与县区林草主管部门多次进行沟通,现答复如下:
抚顺是辽宁的林业大市,全市林业用地面积 1284.56 万亩,其中集体林地 1011.46 万亩。有林地面积 1154.21 万亩,森林覆盖率 68.81%。抚顺“八山一水半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的自然禀赋,决定了全市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林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多年来,市林草部门践行“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发展目标,全力推进产业建设,经过多年的资金、政策扶持,促进了全市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农民增收致富奠定了基础。 目前,全市林地经济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山 野菜以刺龙芽为主、中药材以林下参为主、经济林以红松为 主,兼顾林果、林药、林菜、林菌、林养模式。截止 2022 年底,全市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保存面积 219.86 万亩。 其中,林下经济类 (以刺龙芽为主的山野菜 34.9 万亩, 以 林下参为主的中药材 54.1 万亩,以榆黄蘑、平菇为主的食 用菌 2.1 万亩); 以红松、胡桃楸、榛子为主的特色经济经济林128.76 万亩。近一年来,市自然资源局多次到县区对山区林业产业发展现地调研和座谈,深入了解影响产业发展的百姓急难愁盼的难题,并主动与上级部门反映基层诉求, 破解发展瓶颈。今年 2 月初,市自然资源局为了全面推进抚顺市林地经济发展,提升森林资源单位面积综合效益,助力 “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和“乡村振兴”,印发了《抚顺市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速推进林地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2023—2025)》,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与提案不谋而合。一是方案明确了林地经济发展坚持的原则和目标。方案根据《抚顺市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 五”规划》文件,明确到 2025 年,全市发展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不少于 6 万亩。二是方案落实有保障。为了精准施策支持发展,我局印发了《抚顺市林地经济发展指南》,对 林地经济发展提供遵循依据和操作指导。三是方案以 2022年市林业和草原局选树的六种发展典型 (1.龙头企业行天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新宾从事林下参种植、采收、深加工及营销一体化运营和新宾县陡岭林场辽宁青松岭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林下食用菌、猴头菇煎饼、森林康养、森林研学及户外露营等综合开发为合作共赢发展典型;2.东洲区章党镇徐培利老虎洞沟生产—采摘及康养旅游为综合体发展典型;3.新宾县榆树乡罗圈村大叶芹种植为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典型;4.新宾县永陵镇头道堡人工落叶松林下园参为仿野生种植发展典型;5.清原县大边沟林场冠下刺龙芽为共建型发展典型;6.新宾县上夹河乡南嘉禾村年加工山野菜 100 吨的工厂为山野菜全链条发展典型) 为模板,引导林农发展技术成熟且经济效益高的林地经济,促进全市林业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四是加强森林碳汇工作。“双碳”目标提出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碳汇工作。为充分发挥我市森林资源优势,2022 年开始,我市先后与多家从事碳汇行业的单位进行了接触洽谈。经多方比较,初步拟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作为开展森林碳汇工作合作伙伴。2022 年 10 月份,市自然资源局聘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相关专家来抚顺进行了碳汇基础知识的培训。近期,我市将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对接,初步确定新宾县作为我市首批试点单位,待经验成熟后在全市推开。借助碳汇交易,实现提高森林固碳能力可增收的正向激励的市场机制。
同时,我们要为山区特色经济发展争取扶持政策。主动向国家、省争取涉农建设资金项目,鼓励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高林农抗风险能力。目前,全市有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14家、 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 2 家,有国家级示范社6家、省级示范社15家。积极开展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的推荐工作和林业专业合作社申报国家、省级示范社工作,争取国家奖补资金,扶持林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
支持发展林地经济,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向林业流动,支持整合扩大产业规模、促进全产业链融合,提升精深加工和营销能力,为创建知名林产品— 品牌奠定基础;鼓励营销 企业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及各类新零售模式,实现产品加工基地与各大销售平台对接,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直 采直供、农村电商、 网络营销等现代物流和新型营销方式,推动生产者融入现代销售和物流体系。
感谢您对林业产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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