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路两侧景观林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工作职责,现就您提案中第二条建议做详细答复。您的第二条建议提出“在试点公路沿线宜林荒山荒地、采伐迹地、闲置地、裸露地进行人工造林,改善景观环境和人居环境的同时,增强区域生态安全功能”。近几年,市林业和草原局一直在坚持常规造林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推动景观林建设,致力打造出更多更好的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精品线路。2023年,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关于在造林绿化中营造景观林的通知》,要求领导牵头,专人负责,科学规划。新宾县、清原县、抚顺县、东洲区、顺城区和抚矿国有林场,分别筛选3-5个造林地块,每块面积不少于50亩营造景观林。期间,市林业和草原局分管局长带队,多次到县区进行实地检查,指导景观林建设工作。通过多方努力,年底全市新增景观林1200亩。
为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2024年,市林业和草原局在编制下发的《抚顺市进一步推进国土绿化建设实施方案》中又将建设景观林纳入方案内容,要求各县区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预计年内,清原县将在清原镇长山堡村的高速公路南侧,栽植有设计图形的五角枫和红松30多亩。新宾县在南杂木至永陵段的东南公路建设刺槐槐花景观大道,永陵至红庙子段的永红线建设枫叶林景观大道。抚顺县在罕王路沿线的100多亩的采伐迹地栽植美国红枫和九角枫彩叶树,打造公路沿线的彩叶树景观林。
今后景观林建设将做为抚顺营造林工作的主要内容,相信不远的将来抚顺的景观林将成为抚顺生态资源的靓丽名片。
感谢您对抚顺景观林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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