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及省、市等有关文件要求,受抚顺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辽宁浩明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抚顺市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针对此事项工作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事项
为切实规范菱镁产业发展秩序,推进菱镁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和扩大菱镁产业整治成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3〕15号)要求,结合抚顺市菱镁产业发展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目前《实施方案》草案已编制完成,已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实施方案》全文内容可在抚顺市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www.fushun.gov.cn/004/004003/20240417/52eff030-8b2f-4a61-a92a-5c4960c493c0.html”查看。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事项的相关利益群体能够了解本事项的情况。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截止日期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提出与本次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浩明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531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24-85902009
E-mail:lnjhgc@163.com
辽宁浩明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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