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发布日期: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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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强同志任总工程师;
白冀敏同志任总经济师;
杜红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封福记同志任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 军同志任行政审批科科长;
王 文同志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科长;
朱 嘉同志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副科长;
兰 鹰同志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所有者权益科科长;
郭文学同志任土地利用科科长;
于志华同志任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黄志良同志任土地用途管制科科长;
韩升彦同志任耕地保护监督科科长;
刘伟军同志任地质灾害防治科科长;
刘宪焜同志任矿业权管理科科长;
陈 航同志任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科长;
熊天民同志任测绘地理信息科科长;
王敦良同志任城乡规划技术科科长;
张铁坚同志任市政交通规划科科长;
夏绍忠同志任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科科长;
高士伟同志任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刘臣年同志任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
杨玉柱同志任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科科长;
曾华晶同志(副调研员)任财务与资金运用科科长;
张 序同志(副调研员)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小波同志任人事科科长;
康 新同志任新抚分局局长;
邱文柱同志任望花分局副局长;
刘鹏飞同志任东洲分局局长;
闫 锋同志任顺城分局局长;
赵 旭同志(保留副处待遇)任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柏 韬同志(保留副处待遇)任市森林公安局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