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顺市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工作整体部署,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府审批权限,自3月份开始,全市启动了政务服务事项精简下放工作要求。根据市营商局工作方案,各市直部门需完成60%政务服务事项的精简下放工作。我局统筹市自然资源局和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市林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开展了精简下放政务服务事项工作。
市营商局提供我局依申请类162项政务服务事项名单,进行取消、合并、下放的逐项梳理。其中:局机关行使110项(市营商局提供116项中核减非市级实施层级事项3项、应取消事项3项),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行使41项(市营商局提供46项中扣除原住建部门职能5项)。梳理后自然资源局实际为151项。
在151项中扣除不得二次下放的12项,省、市县全程联合审批环节中市级审核7项,市级必须直接办理1项后,剩余131项作为可精简下放事项。为全力支持县区发展,我局已建议131事项全部下放县区,按可下放口径统计,可下放精简下放比例为100%。精简下放事项已上报市营商局,待市政府通过后以文件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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