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2026年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6年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预算批复表
一、2026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6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6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6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6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6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6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6年项目(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6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6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6年部门(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十七、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一条 总则
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改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程。
二、预决算公开的原则是: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三、 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基本要求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公众看得懂、能监督。
第二条 预决算公开时间
一、中心预决算在主管局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三条 预决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二、预决算情况说明。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情况、“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及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预决算公开报表情况。预算公开为十八张表,决算报表公开为九张表 。
第四条 预决算公开方式
一、中心预决算公开由中心财务审计部编制,编制后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办公室,由上级部门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开。
第五条 附则
一、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中心财务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有偿使用和土地上市、收储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为建设工程规划测绘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2、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业务数据汇交、整理、更新及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相关工作。
3、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4、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5、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市自然资源局的事业单位,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中心内设机构:党政群工作部、办公室、财务审计部、法律事务部、不动产登记受理部、不动产登记审核发证部、数据维护与利用部、交易业务与规划服务部、土地储备交易服务部、影响区综合治理部。
第三部分2026年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6年收入2366.8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1.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5.00万元。支出2366.8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909.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22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66.85万元,上年3386.78万元,比上年减少1019.93万元,减少30.12%。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1.85万元,比上年减少94.9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5.00万元,比上年减少925万元;2026年本部门收入总体减少1019.93万元,减少原因是减少了隐性债务还本项目。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6年本部门总体支出预算安排2366.85万元,比上年减少1019.9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隐性债务本金支出减少。
二、关于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66.85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两种,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51.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00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909.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22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55.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5.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3万元。
三、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13.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55.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3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55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34.52万元、津贴补贴58.86万元、绩效工资439.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64.13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3.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78万元、住房公积金134.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0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32.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43万元、取暖费41.79万元、工会经费20.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3万元。其中退休费25.43万元。
四、关于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7.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 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2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共包括 2个预算项目,具体情况如下:系统维护服务费35万元、不动产登记和权籍管理费15万元。
(二)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5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653.49万元。全部项目列入单个项目绩效目标,并编制了全年整体绩效目标。
(三)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6年预算中没有项目(债务)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专项资金支出等,相应表格(13表、15表、18表)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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